各单位、各部门工会:
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关于统一颁发高教《从事教育三十年纪念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继续对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的同志颁发纪念证,具体事宜如下:
一、1991年(含1991年)前参加教育工作累计满三十年且从未申报领证书的教职工(已申报者不在受理范围)。
二、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职工“三十年教龄”申报表》,并将盖章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报工会,同时附两张近期电子版生活照片及一句感言(10-20字左右)。
三、工会将结合本人从教育经历阅档核实并经人事处审核,在教师节期间给予表彰和颁发证书。
四、申报表截止受理时间:6月30日前。
附件:附件-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职工“三十年教龄”申报表.docx
联系人:应竹
电话:67703077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会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