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文件
沪经贸教〔2018〕101号
关于开展2019年精品校本教材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精品校本教材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沪经贸大办〔2017〕100号,见附件1)的规定,为做好2019年精品校本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重点
学校重点支持以下校本教材的建设:
1.反映学校学科和专业优势或特色的教材;
2.本校教学急需但尚无正式出版的教材;
3.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
4.具有学科和专业特色的创新创业类教材或实验实践类教材。
二、申报条件
1.建设教材必须是适用于我校本科教学工作需要而编写的教材(非教学参考书),且已经过2届以上(含2届)的本科教学实践。
2.建设教材必须是我校教师作为第一主编,拟于2019年公开出版的教材。
3.教材主编须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每位申请人每年限报1个项目。全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验教材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系列教材作为1个项目按整体申报。
三、工作流程
1.教材主编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精品校本教材建设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材料,新编教材需提供编写提纲、样稿及出版计划等,修订教材需提供前一版次的教材样书、修订计划、修订教材样稿等。
2.教学单位组织评审,提出部门意见并对所申请的项目进行排序,于5月11日(星期五)前将《精品校本教材建设申请表》、《汇总表》和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精品校本教材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精品校本教材建设申请表
3.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教务处
2018年4月28日
(联系人:周璇磊,联系电话:67703825)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精品校本教材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