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食堂食品安全风险
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食品安全风险自查要求,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全过程动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后勤综合管理处与本校食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于松江校区的思源餐厅、学生一食堂、学生二食堂及古北校区的综合楼食堂。
三、职责
由后勤综合管理处分管餐饮副处长组织膳食科负责人会同各食堂进行日常例行检查,食品安全员做好工作记录。对于食品安全风险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问题,确保食品安全。
四、食品安全风险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制度
(一)日管控管理
1.食品安全员每日到各食堂排查各个餐饮操作环节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应明确责任部门,及时反馈相关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检查结果汇总记录在《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表上。
2.对于现场能立即整改的风险隐患问题应立即整改;对于不能现场立即整改的,应明确整改期限,在后续检查中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二)周排查管理
1.食品安全员结合日管控情况、现场自查情况、其他渠道收集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等,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反馈周排查中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并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2.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如能在短期完成整改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隐患排除;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落实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确保食品安全风险可控。
(三)月调度管理
1.由后勤综合管理处分管餐饮副处长组织食品安全员召开月调度会议,通报上月各食堂关于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对日管控、周排查中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整改等工作内容,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2.结合上月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落实本月食品安全管理重点工作计划,对相关责任部门与责任人进行工作安排。
后勤综合管理处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