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会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资金运作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1-10 浏览次数:563

为了达到捐赠资金的保值增值目的,更有效地利用各类捐赠资金,同时也为了防范资金运作的风险,确保资金运作业务正常开展,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及《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经民政部门批准的非公募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及《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有关规定,基金会可依法从事资金运作业务,资金依法来自社会捐赠。

第二条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运作的资金由留本基金和动本基金组成。资金运作应征得捐赠人认可,运作状况应向捐赠人报告,按法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 建立基金投资管理组织架构,设置专人负责制。组织架构包括:理事会、投资决策组、咨询顾问组、投资工作组。

第四条 理事会作为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享有基金会资金运作的最终决策和监管的权力。鉴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是围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发展而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理事会主要领导由学校领导兼任,从而确保理事会的决策与学校的利益相一致。

第五条 投资决策组由理事会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受理事会委托,行使日常投资决策和监管之责。主要职能是:①审核投资领域、投资组合、重大投资方案(500万元以上);②审核投资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③决定其他投资重大事项。

第六条 咨询顾问组由专业领域领导、专家和校友等组成,是基金会投资活动的智囊团。主要职能是:①从专业化角度咨询资金运作的政策、法律、金融、市场、风险等问题;②监控资金运作过程科学性等问题。

第七条 投资工作组以基金会办公室管理人员为主,由基金会、校财务处相关人员、经办人员组成。其职责主要是:①组织资金运作市场研究和市场调查,提出资金运作建议;②执行投资决策组的决议,制定资金运作操作程序和实施流程;③对投资状况不定期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④定期报告资金运作方案的执行情况,工作组实行收益日报、对决策组实行收益月报制度。

第八条 资金运作的决策流程

(一)由投资工作组组织进行资金运作市场研究及市场调查,确定投资结构方案和投资渠道选择方案等报投资决策组,由投资决策组审定;

(二)依据投资决策组决定的投资结构方案和投资渠道的授权,投资工作组负责制定具体投资理财策略和总体计划;

(三)投资工作组根据制定的投资策略进行市场细分,寻找合作伙伴,调查合作伙伴的诚信度,洽谈合作意向,分析项目预期收益和风险及防范措施;

(四)投资工作组就方案向咨询顾问组咨询,设立“防火墙”,分工负责实施具体的投资。若项目投资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报请投资决策组最后审定。

第九条 资金运作的风险防范

基金会的资金运作以稳健为基本原则,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尽量提高投资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根据对基金的流动性需求,采用分散投资策略。选择多家公司合作,分散公司的信用风险;选择不同品种进行投资,分散投资于各类基金、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分散项目系统风险。

(二)为控制风险类资产的投资效果,根据风险承受能力设定止损点。损失达止损点时,工作组商定调整对策,终止该类基金的投资。

(三)建立同类比较档案,定期对基金公司的信用状况和投资能力进行评估,分析各公司的投资风格,调整投资合作对象。

(四)在投资决策组授权的前提下尽量加快审批程序,提高投资基金校内划拨周转速度,以免错过好产品的购买机会。

(五)为保证操作统一性,每笔对外投资指令由投资决策组授权人员审核后签发,其他人员签发无效。

第十条 资金运作的监控程序

投资工作组每个工作人员都有义务对当前投资活动进行监控,并随时接受理事会、投资决策组、咨询顾问组的监控检查,具体监控内容如下:

(一)理事会任何成员有询问投资工作进展的权利,秘书长每年应向理事会全面汇报资金管理情况;

(二)审核资金运作合作单位的背景资料,就合作单位的法律地位、产品属性、资金实力、往来业绩等进行咨询,监督合作单位的选择程序;

(三)审核资金运作协议条文,检查各方的法律责任、风险责任及利润收益等;

(四)监督方案形成的决策程序,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五)在方案运作过程中,监控资金的收益和损失情况,及时提醒项目负责人注意;

(六)监控项目运作的止损点,发现问题及时提示“止损”指令;

(七)实行投资工作组周例会制度、书面报告制度;

(八)实行投资决策组月例会制度。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