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6-06-30浏览次数:47530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前身是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济法系,1984年由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我国著名法学家、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名誉院长裘劭恒教授奠基,是全国第一批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际经济法院系。1985年招收首届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与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一起成为上海市最早招收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法律院系,也是最早承担全国涉外律师培训的基地之一(华东涉外律师培训中心),具有深厚的法学教育传统。1995年改制成立法学院,是上海地区最早设立的法学院之一,我国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政协副主席、民建主委、原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副院长周汉民教授担任第一任院长。学院在国际贸易法的研究方面处于全国的前列,多次承办和协办国际法和金融法方面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学院现有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法学(商法方向)、行政管理和国际政治4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国际经济法专业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重点专业。同时设有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等4个学术硕士研究生学位点和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学院申报的程序法硕士点已获批准,计划于2017年招生。

学院以提高本科教育质量为中心,以培养涉外商务法律专门人才以及应用型企业行政管理人才与国际政治人才为导向,注重教学内容的更新和培养模式的创新,积极探索和实践既符合法学教育的主流、又具有财经类院校法学教育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了“课堂内实务化教学----专业实验----课外专业实践”三位一体的实务化教学体系。形成从单项实验到综合实验的科学系统的实验教学模式。法学专业于2009年获得上海市第四期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2011年纳入上海市085重点专业建设项目范围,2012年成为“上海市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现任专业教师53人,其中近78%专任教师具有高级职称,80%以上的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学院下设国际贸易法研究中心、WTO-FTA法律研究所、法律实务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经济法研究中心、仲裁法研究中心、公共政策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战略与政策分析研究所、青年领导力研究与开发中心等研究机构,建立常态化建设机制,并定期出版《国际贸易法论丛》。

学院与国内司法机构、学术团体、知名律所以及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The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昆士兰科技大学(Queens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拉筹伯大学(La Trobe University)、美国奥尔巴尼法学院(Albany Law School)、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Florida State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等国外知名院校建立了学术交流、本硕连读、学生游学、教师访学等合作关系。

学院树立了科学发展观和现代质量意识,在正确处理大众化教育下的规模与质量、改革与建设、众化教育与精英教育关系基础上,形成了“教学质量是学院生存根本,办学特色是学院发展动力”的基本共识。法学院将继续坚持“以特色创业、以质量守业、以科研提升”的理性态度和科学理念,以饱满的热忱、务实的态度,举全院之力,创最佳业绩,争取到2020年前后,将学院建设成国内财经类院校的一流法学院,共谱法学院精神家园的理想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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