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核对课表及部分同学重修选课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4浏览次数:990

一、关于核对课表:

116级研究生及部分15级研究生,本学期选课时间为2.24-2.26,请各位同学于选课完毕后,登录信息系统查看“个人课程表”,根据个人培养计划核对是否有多选、错选或漏选,如有此类情况,务必33日前至研究生部(德政楼108)进行更正,逾期不予处理,后果自负。

2课程一旦进入个人课表(不论该门课程是否为个人培养计划中当学期应修读课程),即须按照《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办法》进行修读和参加考核,否则以0分计。

3、请各位研究生根据课表按时上课,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研究生一门课程旷课时数达到该门课程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一,将取消该研究生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该门课程成绩作零分处理。

4、按照《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选课规定》第三条第八款规定,“未办理选课手续的不得参加课程考核。”2月26日选课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进行课程补选,故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课操作。

二、关于重修:

1、已取得课程成绩且及格者,不予重修;

2课程成绩不及格且上学期补考未通过者:(1)课程为选修课的,可以重新修读或改选本学期开设的其他课程;(2)课程为公共课和学位课的,必须重新修读该课程。请相关同学于226日前(含当天)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重新修读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到研究生院进行课程的补选操作。

以上重修课程补选的操作请在规定时间办理,逾期后果自负。

研究生院培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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