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1浏览次数:2806

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

现将研究生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的开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学

研究生假期:201879日至201898日。201899日(星期日)注册报到,不如期注册者按学籍规定处理,2018910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注意:请1617级全体学生在18830日前将学费足额存入学费缴纳账户,以便开学新系统的在线注册学籍和选课。

二、补缓考

研究生所有课程不及格均可补考(缺课三分之一及以上除外)。如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有缓考或不及格成绩(非学位课及格线为60分,学位课及格线为70分),补考时间为18-19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补考由各开课学院安排,具体时间由开课学院确定。学生应在查看成绩后于18-19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及时与开课部门科研秘书联系补考事宜,学生可在教育一览本专业的教学计划中查看课程开课学院,请需要补缓考的学生在成绩公布后立即与课程开课学院教学秘书联系确定补缓考事宜。

三、选课及教学评价

2016级部分研究生、2017级研究生在201897日—99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评价工作,2017级研究生同时要进行第二学期的课程选课工作,逾期选课系统将关闭,无法选课和进行教学评价。请注意:(1)教学评价请在旧研究生信息系统上进行,即打开研究生院网页,从学生端口登录操作;教学评价请及时操作,如未及时进行教学评价,将会影响成绩查看、补缓考、奖学金评定等事宜,后果自负;(2)选课请在新系统上进行,即进入校园内网,点击“研究生”图标,进入系统操作。选课过程中,请研究生务必根据自己的培养计划选课并于选课结束后核查课程表,并根据课表按时上课。课程一旦进入个人课表(不论该门课程是否为个人培养计划中当学期应修读课程),即须按照《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办法》进行修读和参加考核,否则以0分计。

*注意:根据数据对比,17级研究生部分同学在原系统和新系统上提交的研究生培养计划有不一致的情况这种情况将会直接导致后期毕业学分合格审查结果及毕业答辩,影响毕业,故务必请“全体17级学生”仔细核对新老系统提交的个人培养计划是否一致,如有出入,请在97日、8日、9日内及时提请学院教学秘书老师进行撤回修改,以保证与入学时提交的个人培养计划一致。

四、重修

研究生课程补考不及格可以重修,补考课程为公共课和学位课,补考仍不及格的,学生须重新修读该课程;补考课程为选修课,补考仍不及格的,学生可重新修读该课程或另选其他选修课程。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者,将终止学业,予以肄业处理。请需要重修的同学在201897日、8日、9日内携带填写完整的重新修读课程申请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下载)至研究生院当学期重修课程选入课表,逾期将不能进行当学期的重修选课和参加课程考核。

特别提醒:1、按照我校《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办法》中新增规定,未进行选课者不得参加课程考核。因此,请相关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选课,不要遗忘选课环节或漏选课程,否则及时参加课程学习,也不能参加相应课程考核和获得成绩学分。

2、如选课或核对课表中遇到问题,请于2018914日前联系 67703624,巩老师,刘老师。逾期后果自负。

研究生院

201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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