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韩诗外传》
朝代:
齐景公使人为弓,三年乃成。景公引弓而射,不穿一札。景公怒,将杀弓人。弓人之妻往见景公,曰:“蔡人之子,弓弓之妻也。此孔者,太山之南,鸟号之柘,燕牛之角,荆麋之筋,河鱼之胶也。四物者,天下之练材也,不宜穿札之少如此。且妾闻公之车,不能独走,莫耶虽利,不能独断,必有以动之。夫射之道,左手若拒石,右手若附枝,掌若握卵,四指如断短杖,右手发之,左手不知,此盖射之道。”景公以其言为仪而射之,穿七札。蔡人之夫立出矣。《诗》曰:“好是正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