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财发[2018]2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级主管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3月13日上海市财政局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2018年3月15日
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评审工作管理办法(沪财发〔2018〕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