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招投标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10 浏览次数:368

  项目名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5万元(超出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采购方式:公开比价

 一、合理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2.依法成立并在上海市司法局及其下属单位注册登记的中国律师事务所;

3.国内知名事务所,总部或分支机构在上海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和先进的硬件设施;

4.内部专业部门设置完善,分工明确,具备综合服务能力的法律团队;

5.事务所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完善,并有组织及实施本次响应要求相关法律服务的能力;

二、采购项目建设方案,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

1.本次采购为外聘常年法律顾问,提供以下常年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应采购单位的要求,为采购单位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并解答有关法律问题,为采购单位起草、审查、修改日常办学、经营和采购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为采购单位日常办学、经营及管理决策等提供法律意见、咨询和建议,协助采购单位规范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协助采购单位审查及修订学校相关的章程、协议及其他内部法律文件等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常年法律服务合同为准);

2.服务团队人数不得少于4人(含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8年及以上的执业年限。

3.依据2023年度工作量统计情况,年度咨询量约500件次,年度工作量约400小时,该项目第一条所有法律服务采用年度包干制,原则上不额外增加费用,如遇特殊情况另议。因学校有寒暑假,工作量存在“大小月”情况。

4.服务对象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和上海贸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校属企业)。

三、评审办法

1.原则上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2.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且有效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三家;

3.提交报价单的单位视为能满足项目全部需求,对于恶意低价中标无法保证履约产品和服务质量的供应商,学校将有权废标,并将单位列入黑名单。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五年以上优先考虑;

5.响应人3年内为高等院校、事业单位提供过法律服务或具有相关经验的,优先考虑;

6.响应人5年内获得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市律师协会等颁布的行业内重大荣誉的,优先考虑。

四、报价要求及提供材料

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

3.密封报价单(加盖公章,内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报名时间、报价单递交时间、地点等

1.报名截止时间:20244161700前,请将采购报名表(附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xuww@suibe.edu.cn,并抄送zhaosong@suibe.edu.cn,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的,不得参加比价、比选。

2.报价单接收时间及要求:密封纸质报价单于2024417日下午14点前递交。

3.项目咨询及报价单递交联系人:许老师,电话:6770365318217660071;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德政楼320室。

附件: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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