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范子萌)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已成为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题眼。放眼未来,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路径指向何方?资本市场要实现行稳致远,应依托哪些关键因素?
“统筹发展与安全,进一步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是大势所趋。”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原副主席、上海政协原副主席周汉民10月29日在博鳌亚洲论坛全球经济发展与安全论坛第二届大会“亚洲资本市场发展高峰论坛”上以“稳步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为主题发表演讲。
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应如何实现?在周汉民看来,持续做好风险防范,加快数字金融发展,同时,以自贸试验区为抓手深化资本市场开放,是重要路径。
“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有进’,要在开放发展的同时,做好风险管理和防范。”周汉民强调,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下,境外市场波动对我国资本市场形成的风险传染和联动效应仍不可小觑,结构性估值调整的压力仍然存在,局部地区的信用风险仍然较高。
对此,周汉民建议,应坚持疏堵结合,以改革促发展的思路化解防范重大风险,健全跨境资金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完善相关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响应机制,是推进资本市场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
进入数字时代,数字经济已成为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周汉民认为,数字金融服务也是资本市场开放的一个关键领域,从电子汇款、电子商务计价、投资、保险,到跨境人民币结算、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等,都是数字金融合作的组成部分。
“加强数字金融合作,应该努力在跨境投融资金融机构互设、金融产品互认、金融信息互享领域加强国际互动,探索更多的务实合作。”周汉民说。
而且,资本市场开放对于数据跨境流通也有着较大需求。对此,周汉民建议,在临港新片区、海南自贸港试点基础上,全面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加大压力测试,提升数据跨境流动能力和水平。
周汉民在阐述其建议表示,加快对重要金融数据的定义和分类,明确金融行业重要数据目录,建立和完善数据分级评估机制;探索将重要数据的判断事权下放至部分自贸试验区,通过设置白名单制度等方式,对低风险场景豁免“一事一评估”的数据出境评估;对数据跨境流动要做好安全评估,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筑牢安全屏障。
自贸试验区则是资本市场开放的关键依托。在这方面,周汉民具体提出四方面探索建议:
一是探索金融负面清单的进一步缩减。在部分自贸试验区推动合理缩减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定新一轮金融领域的开放政策,如采用金融业负面清单制度,以适应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变化。
二是完善FT账户制度。优化FT账户制度设计,简化业务流程、降低金融机构运营成本等,以提高FT账户的运作效率和积极性。
三是积极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更大程度引入国际机构投资者,出台有针对性的优化外资金融机构营商环境的政策,简化跨境直接投资交易环节。
四是探索与部分地区的全面职业资格互认制度。促进资产管理人、证券分析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理财师等自然人移动就业的便利化,针对金融人才发放特定人才签证,解决金融服务开放中跨境专业人员的流动难题,推进各地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
回顾过去数十年资本市场发展历程,周汉民表示,开放是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随着我国融入全球的步伐不断加快,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稳步推进,一系列加快金融开放的重大举措,取得了积极进展。
这一方面体现在,加入WTO后,我国资本市场有序开放。“今年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2周年。20年余来,中国全面履行入世承诺,不断扩大开放,激活了中国发展的澎湃春潮,而资本市场的制度型开放正是中国坚定不移改革开放的一个生动缩影。”周汉民说。
另一方面,RCEP对资本市场开放提出了更高要求。周汉民认为,RCEP这一金融业具有最高开放水平的自贸协定,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制度,有助于吸引更多外资机构和企业进入中国资本市场。而且,RCEP最大限度地考虑了缔约国各方诉求,在规则制定上更具有灵活性,充分体现了开放、包容、互惠的特点。
以下为周汉民的演讲全文:
稳步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周汉民
开放是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随着我国融入全球的步伐不断加快,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稳步推进,一系列加快金融开放的重大举措,取得了积极进展。在与世界的良性互动中,我国资本市场也将不断提升韧性和活力,行稳而致远。
一、加入WTO后资本市场有序开放
今年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2周年。20年余来,中国全面履行入世承诺,不断扩大开放,激活了中国发展的澎湃春潮,而资本市场的制度型开放正是中国坚定不移改革开放的一个生动缩影。
我国资本市场的开放可谓循序渐进。根据WTO协议框架,外资从2002年底开始参股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2002年11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引入QFII投资于我国资本市场,这一制度的实施标志着中国资本项目对外开放迈出了新的步伐。2004年1月,《国务院关于推进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公布,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作出了具体部署。
之后,我国持续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国际多个知名指数公司和评级机构如MSCI(明晟)、FTSE(富时罗素)、标普道琼斯对A股的纳入比例不断提升,截至2020年末,国际指数纳入的公司数量已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近三分之一。境外长期资金投资中国市场的规模亦不断扩大,通过取消外资股比限制、不断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等方面来推进外资从资本合作走向外资参股和外资控股。以公墓基金为例,截至2022年10月底,外资参股、控股和独资的公募基金公司数量达46家,约占公募基金公司总数的30%。为加大对优质资产的吸引力,我国还分别在2006年、2011年和2014年推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和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制度,目前QFII、RQFIl已成为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的主要渠道之一,同时,境内资金配置境外资产也更加便利,为我国资本市场稳步开放和深化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境外机构和个人持有境内股票市值31959.90亿元,较2022年10月底增加4280.18亿元,增幅达15.46%。
作为世界首创的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模式,2014年11月,连接上海和香港股票市场的“沪港通”机制启动;2016年12月,连接深圳和香港股票市场的“深港通”机制启动。“沪港通”和“深港通”的开通,让内地和香港投资者首次在不改变本地市场交易习惯的原则下,方便快捷地直接参与对方市场,丰富外资参与A股市场的投资渠道,截至2023年4月,境外投资者持有A股的总规模超过3万亿元人民币,其中超过七成是通过沪深港通来持有的。除了股票扩容外,ETF自2022年7月被纳入互联互通机制之后,也在不断扩容中,为两地ETF市场带来新的投资者群体,提高市场活跃度和流动性,同时也促进境内外基金公司“走出去”“引进来”。2019年6月,“沪伦通”(中国A股上市公司赴欧洲证券交易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的通道)正式通航,是继“沪港通”“深港通”之后,我国资本市场扩大对外开放的又一重要举措,显示出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和信心,并且随着机制不断优化,境内方面,已从上交所拓展至深交所;境外方面,已从英国拓展至瑞士、德国市场,沪伦通也由此扩容为中欧通。
二、RCEP对资本市场开放提出更高要求
2020年,历时8年28论谈判的RCEP正式签署,标志着总人口、经济体量、贸易总额均占世界总量约30%的全球最大自贸区诞生,这也是迄今落地的金融业具有最高开放水平的自贸协定。
RCEP涉及资本市场的内容,包括:一是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制度。RCEP要求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投资待遇和禁止业绩要求等,为成员国的金融机构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的限制,包括取消和放宽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放宽机构准入和业务范围、放宽高管和董事会人员要求等,使得更多的外资企业可以享受到国民待遇。此外,RCEP还关注资本市场监管透明度的提升,对于市场主体而言,透明和稳定的监管将提供经营者稳定的预期,给予其公平、健康的竞争的空间,有助于吸引更多外资机构和企业进入中国资本市场。
二是对金融服务做出具体规定。就“金融服务”的定义而言,RCEP与代表国际最高标准的自贸协定——CPTPP,基本一致。在RCEP金融服务附件中要求,缔约各方承诺应致力于允许提供线性法律框架下的新金融服务,不得阻止开展业务所必须的金融信息转移或信息处理等。
RCEP协定附件二中明确了各缔约国关于金融服务的具体承诺,具体服务部门主要分为:保险及其相关服务、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证券服务;具体的承诺主要分为三方面:市场准入限制、国民待遇限制、其他承诺等。
三是兼顾各方需求。由于缔约国之间经济水平差距较大,资本市场发展程度和发展阶段也存在较大的差异,RCEP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各方诉求,在规则制定上更具有灵活性,充分体现了开放、包容、互惠的特点,如,给予区域内投资者和所涵盖投资以最惠国待遇等内容并不覆盖所有成员国,可通过过渡期和过渡条款等设定,兼顾不同国家的实际情况。
三、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放眼未来,统筹发展与安全,进一步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是大势所趋。由此,建议:
1、持续做好风险防范。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有进”,要在开放发展的同时做好风险管理和防范。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下,境外市场波动对我国资本市场形成的风险传染和联动效应仍不可小觑,结构性估值调整的压力仍然存在,局部地区的信用风险仍然较高。应坚持疏堵结合,以改革促发展的思路化解防范重大风险,健全跨境资金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完善相关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响应机制,是推进资本市场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
2、加快数字金融发展。进入数字时代,数字经济成为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数字金融服务也是资本市场开放的一个关键领域,从电子汇款、电子商务计价、投资、保险,到跨境人民币结算、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等,都是数字金融合作的组成部分。加强数字金融合作,应该努力在跨境投融资金融机构互设、金融产品互认、金融信息互享领域加强国际互动,探索更多的务实合作。
资本市场开放,对于数据跨境流通有着较大需求,建议在临港新片区、海南自贸港试点基础上,全面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加大压力测试,提升数据跨境流动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一是加快对重要金融数据的定义和分类,明确金融行业重要数据目录,建立和完善数据分级评估机制;二是探索将重要数据的判断事权下放至部分自贸试验区,通过设置白名单制度等方式,对低风险场景豁免“一事一评估”的数据出境评估;三是对数据跨境流动要做好安全评估,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筑牢安全屏障。
3、以自贸试验区为抓手深化资本市场开放。资本市场开放,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因而,要依托自贸试验区,深化差别化探索,蹄疾而步稳地融入全球。建议:一是探索金融负面清单的进一步缩减。在部分自贸试验区推动合理缩减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定新一轮金融领域的开放政策,如采用金融业负面清单制度,以适应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变化。二是完善FT账户制度。优化FT账户制度设计,简化业务流程、降低金融机构运营成本等,以提高FT账户的运作效率和积极性。三是积极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更大程度引入国际机构投资者,出台有针对性的优化外资金融机构营商环境的政策,简化跨境直接投资交易环节。四是探索与部分地区的全面职业资格互认制度。促进资产管理人、证券分析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理财师等自然人移动就业的便利化,针对金融人才发放特定人才签证,解决金融服务开放中跨境专业人员的流动难题,推进各地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
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我国对外开放的脚步是坚定不移的,资本市场也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高质量发展!
作者:周汉民,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兼职教授、杰出校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