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第3期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国内外知识产权资讯 | 2024年第3期

发布者:张可儿发布时间:2024-07-19浏览次数:10

国内外知识产权资讯 | 2024年第3


目录

 ◆ 美国专利商标局更新“显而易见性”指南

 ◆ 欧洲议会批准通过欧盟标准必要专利监管新规

 ◆ 美国上诉法院撤销对考克斯10亿美元损害赔偿裁决

 ◆ 华为和亚马逊达成交叉许可协议

 ◆ 瑞典法院维持制药公司拜耳专利有效性

 ◆ 欧盟普通法院就德国与法国公司商标纠纷作出最终判决

 ◆ 新加坡就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管理框架草案征求意见



美国专利商标局

更新“显而易见性”指南

2024227日,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在联邦公报上发布了一份更新的指南:正确确定显而易见性的最新指南,旨在为专利审查员在审理专利申请创造性时提供关于显而易见性的依据。

在指南中,针对显而易见性提供了一个更为广泛的解释,专利从业者可以从诸如:市场力量、设计激励、多项专利的相关教导、在当前领域已知的任何需求或问题,以及具有普通技术人员的背景知识、创造力和常识等。并强调在判断时要灵活:一是要灵活地理解现有技术的范围;二是要灵活地解释为什么可以对现有技术进行某种修改。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作出判断,审查员仍然需要提供基于事实的明确推理。

尽管这份指南仅供审查员内部管理参考,不能作为申请人维权的依据,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美国专利申请获得授权的难度,并使得以缺乏创造性为由去无效专利变得更加容易。


欧洲议会批准通过

欧盟标准必要专利监管新规

2024228日,欧洲议会以压倒性多数票(454票赞成,83票反对,78票弃权),通过了欧盟标准必要专利(SEP)修正案。下一步将进行欧盟理事会投票表决,及三方(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的商讨环节。

根据该草案,欧盟将在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下建立一个管辖中心,负责管理SEP的登记备案、必要性审核以及管理FRAND(公平、合理、无歧视)许可费率。此外,在EUIPO进行审查的期间,专利权人不得在法庭上使用标准必要专利对实施者进行起诉。

修正案的规定对SEP权利人的许可方式造成了重大影响,受到了包括诺基亚、爱立信、Sisvel等专利权人、专利池管理者以及美国、英国政府等广泛批评,而实施者则多赞成该规定。


美国上诉法院撤销

对考克斯10亿美元损害赔偿裁决

2024220日,美国第四巡回上诉法院撤销了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考克斯通信公司(Cox Communications)的10亿美元盗版赔偿金的裁决。

上诉法院认为,考克斯不需对订阅用户的盗版行为承担替代责任,因为它没有直接从盗版活动中获利。其指出:“为了证明替代责任,索尼公司必须证明考克斯从其订阅用户对原告受版权保护的歌曲的侵权下载和传播中获利。索尼公司没有证明这一点。”最终上诉法院撤销了损害赔偿金,并发回重审以对损害赔偿进行新的评估。


华为和亚马逊达成交叉许可协议

202435日,华为宣布与亚马逊签署了一项专利交叉许可协议,结束两家公司之间的所有专利诉讼。

此前,德国慕尼黑地区法院曾裁定亚马逊的wifi路由器侵犯了华为专利EP 3334 112。法院禁止亚马逊的两家欧洲子公司和EeroEero是亚马逊旗下的wifi路由器制造商)在德国销售支持wifi-6的产品。如果判决维持原判,亚马逊将赔偿华为自2020319日以来所遭受的损失。


瑞典法院

维持制药公司拜耳专利有效性

20243月,瑞典斯德哥尔摩专利和市场法院裁决维持拜耳的欧洲专利EP 1 845 961有效性,制药公司山德士未能无效该专利的瑞典部分。

EP 961保护利伐沙班的每日一次给药方案,利伐沙班是抗凝剂拜瑞妥中的活性药物成分。该药物是拜耳最畅销的产品之一,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由于保护利伐沙班的基础专利EP 1 261 606已于202012月到期,EP 961旨在代表拜耳确保拜瑞妥的市场独占权。因此,欧洲的多个仿制药公司,如山德士,正试图无效该专利,以打开仿制药市场。


欧盟普通法院就德国与法国公司

商标纠纷作出最终判决

2024228日,欧盟普通法院就涉及知名品牌PUMA与商标BERTRAND PUMA La griffe boulangère之间的商标纠纷做出裁决。该案件涉及世界公认的德国时尚公司PUMA SE和一家法国面包店和糖果设备公司,争议标记由“BERTRAND PUMA La griffe boulangère”这个名字组成,涵盖了尼斯分类第7911类中与烘焙行业机械相关的商品和服务。

德国PUMA公司声称,由于其商标特别出名,它应该受益于根据欧盟商标条例第85)条对有声誉的商标的强化保护,并且由于标志之间的相似性,BERTRAND PUMA的商标申请应该被拒绝,即使这两个商标所涵盖的商品和服务没有重叠。

欧盟知识产权局上诉委员会维持驳回德国PUMA的决定,认为尽管早期PUMA商标的声誉和两个标志之间存在一些相似性,但由于两个商标所涵盖的商品和市场的差异,没有混淆或消费者将两家公司联系起来的风险。

德国PUMA公司遂向欧盟普通法院提出上诉。欧盟普通法院认为,市场和目标群体的差异在确定有争议的商标之间缺乏联系方面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最终维持了驳回德国PUMA的决定。


新加坡就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

管理框架草案征求意见

新加坡信息通信媒体发展局(IMDA)就其《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人工智能模型管理框架》草案征求公众意见。

该框架草案由IMDA与人工智能验证基金会(AIVF)合作制定,共概述了解决生成式人工智能问题的九个不同维度及相应的建议,分别是问责制、数据、可信的开发和部署、事件报告、测试和保证、安全性、内容来源、安全和协调研发以及用于公共利益的人工智能,旨在促进政策制定者、行业和研究界之间的对话,实现生成式人工智能全球可信发展。



由上海知识产权联合研究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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